其他规模以上服务业行业众多,且业务活动复杂,企业经营活动范围广泛,企业的营业收入也往往会包含服务、销售等多方面的收入。为了单纯反映出企业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国家统计局推出了“净服务收入”这一指标。
一、重要地位
净服务收入,是反映企业对外提供服务获取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是反映其他规模以上服务业产出的重要指标。
二、填报原则
为便于基层和企业理解、记忆,净服务收入可以简单概括为 不包括“五代八业”,“五代”即“代收代支代开票的收入、代管代运的货值”,“八业”即“农林牧渔、生产制造、建筑安装、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金融服务、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
三、 分行业填报细则
为使填报对象在填报过程中对“五代八业”等收入更为清晰明了,我们对其他规模以上服务业各行业经营活动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了简要梳理,供基层统计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参考,详见下表。
注:考虑到实际工作中填报的可操作性,从减轻基层企业负担的角度, 对于一些业务活动紧密依附于主要业务活动的,暂不作净服务收入分离处理,营业收入可视同净服务收入。如景区、公园、娱乐业中的餐饮、住宿、零售收入,汽修、美容美发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零售收入,新闻出版等与主业密切相关的书刊报纸发行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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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服务业科 栾 涛
初审|服务业科 栾 涛
编辑|李扬眉
终审|张文铎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